醫療糾紛之賠償金問題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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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3-23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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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賠償金額的部份,可以逐項檢視,雙方30萬及70萬元的差距在哪邊?
2、此類案件可以請求的包含後續醫療費用、不能工作損失及增加之生活必要支出、精神慰撫金,應該要分別檢視,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屆時就必須以提告方式處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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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3-23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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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醫療費用之單據及薪資損失之證明,如扣繳憑單,以證明您請求損害賠償之計算依據及標準,若雙方無法協調達成共識,可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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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3-24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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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以及無法工作的診斷證明
精神賠償也會依據此作為判斷基準
初步看起來
本來七十萬的可能性不大
我認為你跟他要三十萬
其他醫療費用退費
這樣可能會比較能夠談成
以您的狀況判斷
如由法院判決至多五十萬元左右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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