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中被客人打傷
- 小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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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17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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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星期日午夜12點多,本人在全家便利商店上班,遇兩名年輕男客(有喝酒)在櫃檯起口角並上演全武行,本人欲向前拉開雙方時,遭其中一名客人出拳正中鼻心,當場鼻血直流,後喝斥對方不要離開,本人將報警處理,原先對方態度囂張對本人叫囂說:[看多少我賠你啦!]待警方來之後,對方態度軟化拜訪本人是否同意私下和解,本人當下即前往醫院驗傷(僅開診斷證明書3份),一份給對方,另兩份本人備存,傷勢如右:(1)鼻子挫傷(2)上下嘴唇撕裂傷(3)後背抓傷...
而事後本人進食時才發現,左邊上下排數顆牙齒因鬆動咀嚼會痛,而無法自然進食,便無食欲
當下也有告知對方本人少驗傷牙齒此項,會再去檢驗牙齒部份
問題1.若本案本人堅持走法律途徑,對方將受什麼判決?
2.關於賠償部份,本人因沒有概念,不知該如何向對方請求賠償?
3.若私下和解,又該如何簽和解書部份?
4.若對方提出私下和解,本人還能申請職災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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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17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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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但也必須對方有財產才有實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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