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前騎摩拖車在主幹道上,揰上左轉支線小客車的右後葉,飛出去,造成多處挫傷及右腳掌骨折,對方說應該是我方的錯,因為他已經轉過去了,而且我方是揰上車尾不是車頭,想請問這通常會如何判定?對方沒有受傷,警察說我方可於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但若事故結果為我方過失,那若已提出告訴又會怎樣判決?
您應該要先申請初判表,釐清肇事責任。只要對方有過失,縱然你的過失比例比較大,仍然可以提過失傷害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的部分,即便只有一成的過失,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所以往往是有受傷者比較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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