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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月告知房客要請他2015/12/31搬家要自用卻都不搬走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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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05 08:28 
  • 文章人氣:152
  • 個人積分:730
  • 律師評價:26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23號
  • 翔你好,關於你的問題,如果11月的時候只有口頭告知,建議盡速寄發存證信或律師函將你們終止租約的意思跟原因清楚地告訴房客,並限期搬遷。若房客置之不理,應考慮盡速提告,以避免影響你後續之計畫。

    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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