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繼承與贈與 > 已被贈登記之不動產相關問題

已被贈登記之不動產相關問題

  • Sapling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1 10:06 最後編輯日期:105-01-11 10:06
  • 文章人氣:413
  • 個人積分:0
  • 您好 我想請問有關動產之問題。 目前有被分到阿公的一間房子(目前健在),房子登記完成,動產的配置已經由法院公證存查,權狀等相關文件也已經拿到,房子本身也沒有債權方面的問題。 而其中配置書上有一條有說明: 「以上動產非經本人同意不得將受贈與動產土地房屋為之處分,或設定期典全抵押等他項權利,抑或為任何債權的擔保。贈與標的移轉所需之一切稅捐、費用全部由受贈方負擔。」 現在的問題在於,目前由於想創業需要一筆資金。 因此 1.基於這項條件是否就無法私下向銀行申請房屋抵押? 2.又如果無法的話這項條件是有年限還是永久? 3.承問題1.,若未經同意之下仍執行會有什麼影響嗎? 感謝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1 10:34 
  • 文章人氣:174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為負負擔之贈與,若違反負擔內容,則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並請求返還土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2 17:56 
  • 文章人氣:188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1.  如果約定不得處分條款有在地政機關登記,則無法再設定抵押;但若僅有約定不得處分條款而未登記,則仍可設定抵押權
    2.  如果契約沒有約定不得處分的期間,解釋上應視約定的目的決定不得處分的期間。
    3.  設定抵押權仍有效,但贈與人可主張違反約定條款,請求返還贈與物或請求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