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侵占、毀損 > 土地上被水泥橋佔到

土地上被水泥橋佔到

  • kyle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4 18:51 
  • 文章人氣:362
  • 個人積分:4
  •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們土地上面被親戚用水泥橋佔了一小角,因為不想打壞關係所以現在不能寄存證信函,如果以後這塊地要賣,再寄存證信函可以嗎?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嗎?會不會以後法院說我們知道侵佔的時候為何不寄存證信函,證明我們是同意給他們用這塊地?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4 20:23 最後編輯日期:105-01-14 23:29
  • 文章人氣:160
  • 個人積分:14580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資訊不充分無法判斷是否有民法第796條越界建築規定之適用。 單純的沉默不會變成同意親戚使用土地,但若有默示意思表示則另當別論。 就算你有同意親戚使用土地,若未設定地上權,也只有債權契約之效力,將來你將土地出賣給第三人,除非有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之適用,否則第三人買受土地不會受到你跟親戚間之債權契約拘束,第三人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中斷之規定請求拆除水泥橋返還土地。 但若親戚有時效取得地上權之情形,若搶先一步請求地政機關辦理地上權登記,就有可能取得地上權,而得以對抗你及土地之買受人。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4 21:36 
  • 文章人氣:186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仍建議您先寄存證信函,將來才不會有舉證困難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kyle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4 22:58 
  • 文章人氣:205
  • 個人積分:4
  •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資訊不充分無法判斷使否有民法第796條越界建築規定之適用 ... (恕刪)

    1.土地有丈量過,確實已超過界線。

    2.默示意思是指?!

    對方蓋時及完成時未知會我們,我們無意間發現的。

    3.所以說只要沒有設定地上權,以後要對方拆就一定要拆,不管地上物是什麼?!

    4.對方去地政機關辦理地上權登記,不需要我們蓋章等等的手續?他們自己就可以私自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