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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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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0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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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104年12月選舉新的委員後..於105年1月交接時沒有出現..目前得知有49萬多的錢在主委身上..但主委不肯歸還..

    2. 今日得知..擔任財委於3個月前就開始在賣房子..請問若他真的賣掉房子離開..我們是否還能找他追朔..

    3. 目前得知上屆委員..開會沒有紀錄..支出沒有收據..請問我們該如何追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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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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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馬上以管委會的名義要求對方交付相關財務並進行交接,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提告

    2、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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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0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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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該名委員已觸犯刑法背信侵佔等罪名,可委請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2、所有管委會的支出都應有對應的憑證,沒有憑證沒有發票錢卻不見了,這本身就已經是一個犯罪證明,是委員要自己提出證據證明清白。且要查是誰把錢領走、匯到什麼帳戶應也不困難。 建議應委請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電話或line聯繫,攜帶資料與我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