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問題
- James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27 21:16
- 文章人氣:512
- 個人積分:2
-
您好:
大約5~6年前與前妻結婚,當時與丈母娘有資金往來,也弄得不清不楚,因我與丈母娘對外負債過多,家裡曾經幫忙匯款不少。那時丈母娘知道我家裡在做生意,財產應該不少,(其實當初她要我急著娶她女兒多半是看上我家環境不錯)但後來因我的負債跟她們家的負債,把我們家也拖累了。當時我太笨,在跟她有資金往來時,她要我簽一張500萬的本票,說是怕我以後不養她們這個家,我心想大家都是一家人,不會有甚麼難堪的事。後來我們兩年前離婚,前妻馬上就改嫁,我卻於近日收到前丈母娘向法院申請給付本票,
當時我家匯給她的款早就超出這數字,我想跟法院提抗告,不知這樣勝算如何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27 21:35
- 文章人氣:196
- 個人積分:14580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針對本票裁定抗告,抗告法院只能形式上審查本票裁定之記載是否符合票據應記載事項及票據法之規定,無法進行實質審查,若本票是你簽發,記載亦無錯誤,抗告並無實益。 若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或原因關係抗辯(例如無借貸關係或已經清償),必須向民事庭法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若對方持本票裁定聲請強制執行,還要聲請停止強制執行,讓民事庭法院審理債權是否存在。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27 22:26 最後編輯日期:105-01-27 22:31
- 文章人氣:166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2、如對方主張有借款事實,您可主張對方就有收受500萬借款一事負舉證責任。
3、另若曾有匯入丈母娘、前妻戶頭或其他查詢的到金流之款項,均可整理出來,主張上開款項均為對方所積欠您之債務,應與500萬抵銷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27 23:15
- 文章人氣:248
- 個人積分:9702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盡速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