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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票支票是否該歸還給對方?

  •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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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0 20:15 最後編輯日期:105-02-10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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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方支票金額開錯,因沒仔細檢查將支票請會計拿去兌現,導致對方支票跳票!
    當下知道跳票後,拿著開錯支票跟紅單請對方支付上未付清的正確款項,但對方說要我們拿出誠意來,賠償他們的商譽損失等等的,才會再研究要不要環我未付清的款項。

    後來不知道對方欠我錢還要我拿出什麼誠意來,對方說沒誠意就請警察來,最後對方說告我業務侵占

    作完筆錄後,對方每天騷擾(零晨ㄧ點打的四通,其他平常日一直打)打電話說要我把支票跟紅單還給他們,我回覆說票據三年內去處理都可以,目前進入司法程序,請他們不要再騷擾,一切由司法判定,如法院判定要歸還我一定歸還,也不會去申請假扣押等等!
    但對方卻留言說叫我不要拿這些話打發他們,不回應就要來府上拜訪我,過年期間每天一直打來,並ㄧ再說我支票跟紅單不環他們就是要讓他們倒,不處理他們就直接過來找我處理,說真的我真的很擔心!

    當初我拿著錯的支票請他們支付欠款,他們卻要我們拿出誠意然後再研究要不要還我錢,沒誠意就就告我。
    現在也因為那張開錯的支票被他們告,作完筆錄,對方又每天急著要拿錢來換支票
    想請問:
    1. 支票跟紅單是否要還給對方?影本是否可以當作法庭證據?
    還給他後我這樣沒證據會不會對我不利?


    2.對方每天打電話來跟傳訊息,我該怎麼阻止他們這樣騷擾?因為我真的很害怕他們來我的店裡或家裡?

    3.為什麼對方告完後,當初不理,現在又急著要拿錢處理這張支票? 請問是不是有什麼陰謀或小把戲,對我不利?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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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0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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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支票是繳回證券,當票據債權人收領票據上之給付後應將票據繳回予向其給付之人,惟依你所述支票上之金額有誤載之情形,然你們是直接前後手關係,對方可以主張原因關係抗辯,故只需依照原因關係所生之債權金額給付,為避免爭議,在繳回支票時最好詳附理由讓對方簽收,以免繳回後發生爭議,不利於業務侵占之認定,或請對方具狀向警方、檢察官說明一切只是誤會,再繳回支票。 若有騷擾情形可以報警處理,有可能會構成強制罪,但建議要妥善處理支票衍生之糾紛,因對方擔心支票背書轉讓予後手後會對發票人產生不利之情形。 不是耍小手段,支票是文義證券,流通時係依據票面記載之文義為準,若金額誤載使善意之第三人取得支票後,發票人仍然要依文義負責,對發票人非常不利,所以對方才會緊張。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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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0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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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對您提出刑事業務侵占告訴之部分,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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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0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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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對您提出刑事業務侵占告訴之部分,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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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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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0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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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無法私下協調還款及返還支票的解決方式,應盡快具狀清楚向檢察官說明並無侵占的意圖,避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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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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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11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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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本案應可認僅屬單純民事糾紛,沒有業務侵占或其他刑事責任之問題。

     

    2、針對對方的騷擾行為,可提出刑事強制罪之告訴。

     

    3、應請對方拿正確之支票換回錯誤的支票與紅單,並可留存影本做為證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