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互助討論區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拋棄夫妻財產和損害賠償和贍養費

拋棄夫妻財產和損害賠償和贍養費

  • 小樂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06-11 15:09 最後編輯日期:106-06-11 15:45
  • 文章人氣:719
  • 個人積分:6
  • 律師你好:

    我和前夫在法官面前合解離婚,同時也簽下拋棄損害、財產、贍養費,因前夫有家暴和外遇和每天有不良嗜好行為,我都有證據,而我現在想在拿回我拋棄的這些,請問我該怎麼做?

    前夫多次口頭承諾我要給我他名下房子一半,卻一直找藉口理由,不斷推拖,現在我們雖已離婚,但我希望還是要拿回屬於我的權益。

    不是有條法律是說,夫妻中誰財產較高,對方可請求嗎?

     

    還有請問贍養費和精神賠償可索賠多少錢?

     

    請教教我要怎麼做,也順便跟我報價律師費,謝謝

  • 林裕智 (林裕智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06-13 12:27 
  • 文章人氣:1
  • 個人積分:886
  • 律師評價:40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764號
  • 您好:

    這要看當初和解詳細內容,如果您並未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當然可向法院訴請前夫應給付雙方剩餘財產差額之一半。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指教,謝謝

    林裕智律師 謹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