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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簡訊侮辱

  • 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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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24 03:44 
  • 文章人氣:667
  • 個人積分:14
  • 前夫的姐姐傳訊息來說:我媽怎麼比我還不要臉 跑去他家看小孩 我媽怎麼比我還恐怖 叫我們遠離他們村 不要看小孩也不要去學校或她家看小孩。

    請問各位律師這樣我可以告她嗎?該怎麼作?

    前夫也叫我不要去看小孩說他會好好照顧小孩。當初離開夫家 小孩的阿公還跟小孩說你媽媽就是不要你 所以才沒住在家裡

    小孩從小就是我母親顧的 跟我比較親 從我離開夫家後 只要家有其他人 小孩都不敢打電話給我 

    如果這樣的話 我可以請法院改判監護權嗎?我現在另有家庭這樣會影響判決嗎?

  • 蘇子良 (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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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25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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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2 │ 律師證號:99臺證字第8588號
  •  您的情形恐難以請求改定監護,因對方並無對小孩有不利的照顧,至於前夫姐姐的簡訊恐構成誹謗罪,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