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與銀行債務問題
- 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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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18 09:37 最後編輯日期:103-10-1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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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家中大哥八月過世,遺留下的只有一台20年的老車,其中銀行有兩家欠債,最近銀行還不知債務人已經過世,持續打電話來催討,九月中已經向法院辦理第一,二,三,四順位拋棄繼承,也收到法院准予備查的回函,也有去國稅局查詢有無欠稅,查詢結果是無欠稅,那以下有兩個問題要請教
1.拋棄繼承辦理後需要再向法院聲請遺產管理人嗎?還要列遺產清冊嗎?
2.我需要主動告知銀行債務人已經過世嗎?還是等銀行自行去查先置之不理?
3.那拋棄繼承後需要先去將汽車報廢繳回牌照嗎?如果繼續開會有何問題嗎?
4.既然拋棄了繼承還需到國稅局辦裡完稅嗎?(之前有去國稅局查過只有一台車且牌照與燃料稅皆已經繳納,無欠稅資料,那大哥也無所得資料)
- 林志全
- 陳怡均 (陳怡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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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19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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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就您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1、若您已拋棄繼承,則因繼承人無繼承權,後續債務處理(包括稅務問題)與繼承人無關;又選任遺產管理人是債權人之權利,拋棄繼承後,亦與繼承人無關。
2、建議告知銀行繼承人已拋棄繼承權,否則銀行會把您當繼承人,仍持續不斷來討債。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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