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器生產的製程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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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13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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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對手買了機器後將該機器製作產品的方法申請專利,由於新型專利的標的不包含方法,因此你的對手應該只能申請發明專利。
當你的對手申請了發明專利後,智慧財產局會對該專利的內容進行先前技術檢索及審查,如果審查委員沒找到先前技術,可能就會給予專利。
將來當你的對手拿著這個專利來找你碴時,你的救濟方法包含了:找到證據證明該專利不具進步性(例如你找到該機器的使用手冊,且該手冊發行的日期早於對手申請專利日,不過對手會說你必須先證明那個手冊是否真正)、證明你使用的方法未落入對手申請的專利範圍等。
你既然有預見對手可能採取的手段,應該儘早未雨綢繆的準備好相關的證據資料,以備將來對手採取不公平的手段來妨害你的業務時,可以作出適當防禦及免除嚴重損失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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