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生車禍,對方沒有強制險

- 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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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5-27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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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五月中時發生車禍,鎖骨斷裂,所以開刀裝了一個鋼板,由於開刀自費近5萬,擔心強制險不給付非健保自費的項目,同時,也在跟我的強制險公司聯絡時得知對方的強制險已過期。
目前已做完筆錄,也跟對方持續有聯絡,關心對方情況,雖然我是被撞的那方,但對方聲稱他脊椎受傷,卻沒有住院也沒有診斷書。
目前我還沒有申請車禍鑑定報告,但對方說他是主幹道,我應該禮讓他。
目前我的財物損失是機車以及手機。機車正在修理中,手機是無法修了,以及我第一次開刀的醫藥費,跟後續還要復健,以及半年後要再開一次刀取出鎖骨的鋼板。
我想知道,在對方沒有強制險的情況下,騎機車撞我,我若提告,勝訴的機率高嗎?
若機率不高,那如果我與對方和解,我如果要求他支付第一次開刀的醫藥費以及機車的修理費,可否成立呢?

- 王上仁 (王上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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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車禍案件,司法實務相當仰賴鑑定結果,因此有爭議時趕快聲請鑑定,鑑定時也可以請律師幫你陳述有利意見。
如果有受傷也要考慮趕快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以免超過六個月之告訴期間,將來再附民請求慰撫金。
此外,對方如也有一定之過失責任,除了對方請求金額要打折外,你也可以就你的損失主張折抵,詳細可以請律師估算給你參考。?--------------------
王上仁律師事務所:0911-101-770(LINE同)、shangj.wang@gmail.com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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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5-2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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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閣下可於6月內依據刑法第284條規定,具狀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為維護您的權益,若需本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直撥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縣市:宜蘭、基隆、台北、士林、新北市、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橋頭、屏東、台東、花蓮、澎湖、福建金門、福建連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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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平原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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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5-28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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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強制險不是判斷有無過失的重點,有無過失仍要看對方有無違反交通規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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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成功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賠償,跟對方有無保強制險無關,必須看交通鑑定報告對於雙方過失比例的判定,刑事層面,只要任一方有過失,無論過失比例多少,就涉及過失傷害,不過告訴期限為6個月,民事層面,就必須看雙方過失比例、依過失相抵後決定賠償金額,起訴期限為2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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