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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求助

  • 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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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4-09 19:43 
  • 文章人氣:2446
  • 個人積分:8
  • 我沒吸毒卻因吸入二手安毒或吃很多醫院的藥而呈陽性報告

    筆錄一開始都是否認吸毒,因為是我朋友吸食

    (他也願意幫我作證我沒吸食,他於車上有吸食)於開庭前有請教某位律師

    因我陽性驗尿報告若此時不承認的話可能改以勒戒論而非戒癮治療

    加上我又是初犯

    經某位律師撰寫狀聲詞(書面內假裝先承認有吸食),並於法庭給檢察官看,

    於開庭時:法官問我有我吸毒,我說我有拿起來聞到

    接著就被判緩起訴了

    然而我的職業不允許我有任何刑事案件產生

    我該如何將以結案的緩起訴案件在議或抗告

    想請教各位律師如何打贏這場官司變成不起訴..

    成功機率高嗎?

  • 黃子偉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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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4-09 21:18 
  • 文章人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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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緩起訴,而緩起訴基本上是以認罪為前提,所以要再爭取不起訴恐怕機會很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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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4-09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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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初犯施用一、二級毒品,請在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尚未聲請法院裁定【觀察勒戒】之前,速具狀請求檢察官准許【附命完成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
    2. 若需專業律師協助,請洽本所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本所法律扶助服務縣市:宜蘭、基隆、台北、士林、新北市、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橋頭、屏東、台東、花蓮、澎湖、福建金門、福建連江。
    3. 所長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關心您 !

  • 趙平原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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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4-09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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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與人同處一室,不小心遭二手煙霧污染而吸到毒品,依據衛福部食藥署於97年11月11日管檢字第0970011146號函釋指出:「依常理判斷,若與吸食甲基安非他命者同處一室,其吸入二手菸之影響程度,與空間大小、密閉性、吸入濃度多寡及時間長短等因素有關,且因個案而異,縱然吸入二手菸者之尿液可檢出毒品反應,其濃度亦應遠低於施用者」,復據法務部調查局第六處(82)發技一字第4153號函亦說明:吸入煙霧或安非他命之二手煙,在文獻上雖尚無能否由尿液中檢驗出煙毒或安非他命反應之研究報告,然若非長時間與吸毒者直接相向,且存心大量吸入吸毒者所呼出之煙氣,以二手煙中可能存在之低劑量煙毒或安非他命,應不致在尿液中檢驗出煙毒或安非他命反應等語;另依衛福部訂立之「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第18條規定,對於濫用藥物之尿液檢驗訂有判定陽性反應之標準,並非一經檢驗含有甲基安非他命,即判定為陽性反應,必須達到特定閾值「甲基安非他命確認檢驗濃度500ng/mL以上,且其代謝物安非他命確認檢驗濃度100ng/mL以上」,始判定為陽性,已排除對僅含低量濃度(如誤吸二手毒菸者)之誤判可能性。由是可知,單純因「二手煙」方式吸入甲基安非他命之煙氣,因而導致尿液呈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者(達前開閾值以上),殊無可能。
    2. 建議初犯者施用一、二級毒品,請在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尚未聲請法院裁定【觀察勒戒】之前,速具狀請求檢察官准許【附命完成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
    3. 若需專業律師協助,請洽本所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本所法律扶助服務縣市:宜蘭、基隆、台北、士林、新北市、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橋頭、屏東、台東、花蓮、澎湖、福建金門、福建連江。
    4. 所長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關心您 !

     

  • 趙平原
  • 王奕淵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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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4-09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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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好!! 你的情形已經涉及刑事責任(吸食毒品),可考慮聲請自行在外戒癮處分以免遭到勒戒處分,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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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4-10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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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獲得緩起訴後檢察官會職權送再議。

    二、通常這類案件再議結果下來的時間非常快。

    三、如果你認為緩起訴有問題,建議儘速遞狀向高檢署表示意見。

    四、人證比較沒有幫助。你可以考慮提出你服用藥物的診斷證明,可以再考慮搭著民間測謊,來試著說服高檢署。

    楊俊鑫律師,預約代撰書狀專線0928967948

  • 葉鞠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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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4-1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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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47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1.  再議的提起,有7天的限制,非常緊迫。

    2.  建議您儘速持相關資料來所,與律師諮詢,為您分析及尋求有利空間。

     

     提供本所承辦成功案例及最新消息 供您參考

    被訴吸食毒品,律師協助勒戒獲不起訴處分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68

    http://www.alicelaw.com.tw/yeh.html

     

    歡迎電洽02-2705-72380979-529-828或加入l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若律師不在 可逕洽專員董小姐 以免漏訊 

     

    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板橋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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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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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浩程 (Jay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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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4-10 14:49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9662
  • 律師評價:33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41號
  •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0966061265或加入lneID gn69336、caramel94413會由律師親自回電 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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