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誣告性侵不起訴後可否告對方妨害名譽?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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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9-0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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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對方有提證據只是證據不足的話不建議告誣告。這個部分有可能會反過來被告誣告的誣告。另一個是如果檢察官如果覺得對方鬼扯蛋,檢察官還是可以主動辦誣告罪的,如果檢察官不去辦誣告,有可能檢察官這為這個不成立誣告。實務上對於誣告,只要不是全然無據就不會成立。
二、至於誹謗,因為偵查不公開,提出刑事告訴不容易被認為是意圖散布於眾,所以這個部分也不建議提。
三、可以考慮提民事訴訟,但是有時候打官司打著打著如果有一句話被誤會對方就拿來當證據去要求檢察官重啟調查。如果你沒有這樣的顧忌的話就可以告民事請求賠償,請求權時效是二年,如要提告請注意時間。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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