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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構成恐赫罪?

  • Ren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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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12-22 01:19 
  • 文章人氣:336
  • 個人積分:22
  • 日前因義務幫助朋友更換手機電池(無收取任何費用),在更換過程中,因而不小心弄斷了裡面的天線排線,然後也自掏腰包購買了零件替他更換,怎料手機老舊天線修好了,反而壞了其他的內部零件,經電腦測試後該部位零件原本就已經快損耗盡!並將此問題告知該位朋友且經同意後,在金錢代墊的情況下,也先掏了腰包替他買了其他零件,所有更換的維修零件總價錢也告知了該位朋友,且總金額都能接受後~開始維修。

    因只有義務幫忙,無收取任何工資,該位朋友得知手機修復後卻不認帳當初同意的價錢,但所有零件都是從網路購入,收據早已丟失,唯一只有拍賣網站上的細項價錢與信用卡支付的明細單,

    修好之後,該位朋友一著遲遲不來領取,並認為該價錢是我在敲詐他,還找了他的(混混)朋友每天打電話或是傳LINE簡訊恐嚇騷擾我,並要求我他已自訂的時間地點要我前去拿取維修費,簡訊內容是:你他X有很多槍是嗎?敢不敢接電話?敢不敢來拿錢,還說他說此事他是管定了,(但我與他根本不認識並是個陌生人),然後該朋友的(混混)朋友,就是不斷的訊息提及時間地點,要我前去赴約之類的!此事件也完全與他無關,但他就是每天不斷的打電話來恐嚇騷擾(我都拒接) 拒接之後又不斷的發簡訊恐嚇騷擾諸如此類!造成我每天精神上飽受折磨!

    請教律師大大們:

    1.此事是否構成恐嚇罪-?

    2. 該朋友的(混混)朋友~可提告他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