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可以分區管理嗎?
- 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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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7-14 17:08 最後編輯日期:106-07-14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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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好,近日搬到社區大樓,發現社區戶數很多,目前社區分為12棟,A棟到D棟與G棟到J棟1樓因公設有共同的出入口,其餘E、F、K、L棟1樓有各自的出入口,地下有三層,都是互通的,這樣子可以分區做管理嗎?
日前有提出分區管理,直接被駁回,上網看了一下,有人提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看到”非封閉式之公寓大廈集居社區其地面層為各自獨立之數幢建築物...”所謂的地面層,是指1樓以上不包含地下室嗎?
所以其實經過區分所有權人通過後,就可以做分區管理嗎?
另外非封閉式之公寓大廈集居社區指的是什麼?
再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惑,感恩~
抱歉,剛以為沒發出,導致重複,如有管理者看到,請協助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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