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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網路交易糾紛

  • 士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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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07-11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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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今天我想詢問關於網路交易的糾紛,我與賣家A在私底下進行信件交易,

    然後我所要向她買的東西是演唱會的票,她說他當初是跟黃牛買(原價4000黃牛賣她6000)

    所以她說他賣我6000,然後我回覆她說因為我要跟朋友一起去所以要有兩張才要買,

    於是她就匯款在跟黃牛買了一張,我跟她也達成交易協定,但後來我發生了一些事情

    所以不買了,而前面信件中完全沒提及到退款或是毀約,我想請問

    1.賣家A有犯法嗎?算是黃牛嗎?

    2.如果她這樣告我,告的成立嗎?

  • 陳明彥 (Dan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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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07-12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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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今天我想詢問關於網路交易的糾紛,我與賣家A在私底下進行信件交易,

    ... (恕刪)

     Dear艾斯:
    1.A如何取得演唱會的票不得而知,但即使是向俗稱黃牛買票後再轉讓給你,也只是私人間有價證券的買賣,無關犯法與否.

    2.雖然是網路交易,但你們在信件往來中對於演唱會的票價  數量等意思表示有合致,你們的買賣契約就已經算是成立生效.除非是當初基於錯誤的認知或是有一方不履行契約,基本上是不可以用個人的理由任意撤銷或解除契約的.因此對方若已把票交付給你,是有權利對你請求給付價金的.建議你如果真的不能去,就儘快找尋其他買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