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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世親人的債務處理事宜

  •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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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1-02 10:58 
  • 文章人氣: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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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父日前因病過世,走的比較突然

    過世前家父自己有開一家一人公司

    公祭後家父之前往來的朋友突然拿出兩年份的支票(是開給家父公司的供應商)

    表示家父這兩年來都是叫他代開支票,再拿現金給他

    但他竟然說這兩年內家父一毛都沒給,要跟我們要這兩年的支票貨款

    大約接近百萬元

    沒有我父親的簽名或是任何憑證,只有支票影本

    目前家父的往來公司,有貨款的我們都在陸續還貨款了,但對這種沒有憑據的人

    1.想請教要如何處理?

    2.想找熟悉限定繼承手續的律師,處理後續有點麻煩的法律手續

    謝謝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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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1-02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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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本案情形,若對方無法提出具體證明確認父親有積欠債務,就無給付任何款項之義務。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李詩皓律師 (李詩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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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1-02 14:03 最後編輯日期:107-01-02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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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7 │ 律師證號:91臺檢證字第01163號
  • 您好:

          目前看您字面上意思無須給付,但詳細情形因您目前給的資訊不是很充足,所以想跟您約一個方便時間至事務所一趟或是撥打電話詢問, 倘若方便,會提供您免費的法律諮詢, 也請您需把想諮詢的問題整理好一併帶來諮詢喔! 請先與本所連絡!

     

    吳秘書

    02-27551003

  • 葉鞠萱 (昍業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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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1-02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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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王小明 的發言內容:

    家父日前因病過世,走的比較突然

    過世前家父自己有開一家一人公司

     

     

     

    目前的繼承就是限定責任,只是差別在有沒有向法院呈報遺產清冊,但因為您的個案中的遺產包括公司的出資額,是否要處裡公司債務,建議提供更詳實資料當面與律師討論分析,以擬定全面策略,謝謝

     

    本所初步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2-27057238 ,

     若律師外出開庭,可轉助理葉小姐  

     

    LINE ID: geer0322 

      

  • 王瑞甫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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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1-02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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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6 │ 律師證號:104臺檢證字第12423號
  • 王小明你好:

    一、依你描述的狀況,可要求對方提出證據,否則暫毋須給付金錢予對方。

    二、限定繼承部分,儘速陳報遺產清冊、依法院指示登報即可。

    三、若有其他問題,歡迎來詢。

     

    電話:04-23754099

    LineID:laurence0707

    (請勿於文章中回覆,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有疑問請直接line或電聯)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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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1-02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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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如果是公司債務可主張公司有限責任,如果是個人債務,則可主張以遺產為限的償還責任,兩者處理上有差別,但都應由債權人先證明債權存在,否則直接拒絕即可。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許志嘉 (許志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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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1-03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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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71 │ 律師證號:91臺檢證字第5356號
  • 1、對方如果沒有憑證,就無需理會,更無庸給付任何款項。

    2、限定繼承部分,需於三個月內向法院呈報遺產清冊,再依法院指示行公示催告。

    如仍有疑問,可以來電或來信討論。

  • 許志嘉律師(e-mail:aliu5408@ms72.hinet.net,網頁:http://www.hsulawer.com/,line ID:aliu5408)手機0922-60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