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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性自主追溯期

  • 把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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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27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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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如果有一位女生約在13年前

    她當時小學2年紀時(約8歲),未滿14歲

    被一個成年男人性侵

    13年後的今天可以告成功嗎?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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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27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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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證據應該都不存在了,提告後起訴機率非常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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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27 15:21 最後編輯日期:108-03-2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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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44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定有明文。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刑法第80條定有明文。

    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強制性交,會涉犯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加重強制性交罪,犯罪時點在95年7月1日修法條文施行前追訴權時效為20年;修法後則為30年。因事發在13年前,相關證據可能都已經滅失或蒐證困難,惟若有證據,仍然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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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27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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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2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您所述犯罪屬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之重罪,法律追訴期為30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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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2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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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3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21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2 條: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

    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藥劑犯之者。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

    八、攜帶兇器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是本件係加重妨礙性自主案件,13年尚未經過追溯期,惟就證據保存及證據能力上,如何讓加害人承認有罪?抑或偵查機關如何證明加害人有罪?可能會有疑問,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趙浩程 (Jayden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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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2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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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3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41號
  •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 葉鞠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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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29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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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侵案件多為被害人單方指述

    縱使已經過13年

    還是有成立的可能

    千萬不要小看

    刑事案件一定要請律師

    尤其本件一旦成立,罪非常重

    建議來所找律師諮詢

     

    本所承辦案例參考

    前妻誣指性侵女兒,律師協助獲不起訴處分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07

     

    歡迎電洽02-2705-7238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除花東外 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 www.alicelaw.com.tw 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