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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匠美語轉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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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8-29 23:02 
  • 文章人氣:1256
  • 個人積分:4
  • 我在巨匠線上買了一套課程,一堂課一點數方式計算,因為個人因素想轉讓給朋友,但服務我的專員說只能二等親內才能轉讓,但我在合約上只看到因個人因素無法使用想轉讓課程給予"第三者"使用時,向客服人員提出申請扣除行政費用即可轉讓,那這樣是否有違法問題呢?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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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8-30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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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20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契約有約定可以轉讓,且沒有受讓人資格的限制,業者無權是否增加限制。

    2、建議可以向消保官申訴。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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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8-30 18:08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56928
  • 律師評價:503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口頭承諾日後舉證會有難度,本件轉讓部分需審視兩造所簽訂契氣內容,倘對方不讓您轉讓,您可以先向在地消保官或消基會申訴並請求調解,再視調解結果而論,建議您為認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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