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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欠費查封

  • 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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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10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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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知道欠電信費用,是會被查封嗎?

    我的戶籍沒有跟我媽一起,加上我家沒有任何我的財產!

    要我5日內還款,如沒有就要查封!

    所以我是想知道會真的查封嗎?

    我名下沒有甚麼財產

    這樣要怎麼查封

    我是單親媽媽

    我又要顧兩個不到3歲的小孩

    我又沒上班

  • Mo
  • 林詠善 (喬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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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10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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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07 │ 律師證號:104臺檢證字第12139號
  • 你好,如果電信業者根本沒有對你起訴、發支付命令等等的法律手段,但他們直接用書函或是簡訊方式跟你說欠費未繳要查封云云,這部分就只是對方催帳的一個手法而已,暫時不用理會。等到對方真的要用訴訟方式來主張的話,再去跟他們協商可否減免費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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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政恩 (謝政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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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10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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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18 │ 律師證號:105臺檢證字第12816號
  • 業者只能提告取得確定判決等執行名義後,聲請強制你的財產,如果沒工作沒財產,自然無法執行到,況且如果只是幾千塊,也未必會走司法程序。

    謝政恩律師(James C.E. Hsieh) 政大風管所碩士/政大法律系學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臺北市100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102號5樓 Tel:(02)23966080 Fax:(02)23966077 Cell:0919731236 Line ID:@036nxkvu(搜尋ID時,@也要填入) / 行動條碼:https://lin.ee/p50cGMn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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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10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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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5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強制執行法第4條:強制執行,依左列執行名義為之:

    一、確定之終局判決。

    二、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為強制執行之裁判。

    三、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

    四、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

    五、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者。

    六、其他依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者。

    執行名義附有條件、期限或須債權人提供擔保者,於條件成就、期限屆至或供擔保後,始得開始強制執行。

    執行名義有對待給付者,以債權人已為給付或已提出給付後,始得開始強制執行。

    是電信公司需先向法院起訴或聲請支付命令,待取得確定證明書後,可以確定證明書向民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您的財產,因您並未說明相關債權債務內容,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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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13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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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查封是要經過法院判決,執行法院進行,建議您先確認一下目前的程序。

    2、有關於動產的查封比較麻煩,對方只需要要求指封就可以了,除非客觀上顯然不是您的物品,否則就可以先查封再說,因此建議您應該把您的東西跟其他人的物品為必要的區隔,並且於執行的時候,請所有權人在場表示意見。

    3、另外,電信費案件通常會有逾越時效的問題。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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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15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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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26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您好:

    根據您的陳述,債權人欲查封債務人之財產,應先取得執行名義始得向法院聲請,如對方未取得確定判決或聲請支付命令等執行名義,即無法進行查封。

    詳情如方便可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討論,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加LINE洽詢。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現任

    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顧問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暨家事專科、勞工專科、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科律師及扶助律師

    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協會網址:http://www.help.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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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友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