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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趙友貿 律師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瀏覽人數:75056
  • 律師經驗:
  • 律師文章:3473
可聯絡方式:電話電話 emailEMail 簡訊連絡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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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台中市、彰化縣

律師服務內容

服務內容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畢業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暨家事專科、勞工專科、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科律師及扶助律師、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顧問、社團法人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
搜尋結果:共 348 頁,3475 篇問答
  • 聲聲
  • 發問時間:2024-04-26 17:40:21
  • 主旨:成年男女雙方同意下,互傳送私密照(非視訊偷攝錄)
    若將對方自願同意下的私密照"存檔或截圖",僅私自觀看未散布。
    1.單以上述將私密照"存檔",這行為是否犯法?
    2.單以上述將私密照利用"截圖方式"是否犯"妨礙秘密"或是"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
  • 趙友貿
  • 回覆時間:2024-04-26 17:40:21
  • 您好:



    1. 如對方並未明確同意您截圖或存檔,則您可能涉犯妨害性隱私罪。

    2.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LINE ID:@ijv7028f


    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義誠法律事務所-1300089830089147/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發問時間:2024-04-26 17:39:53

  • 目前開完偵查庭,請問我該如何向檢察官聲請調解?
    有看到要寫書狀,請問調解的書狀是甚麼種類?
    調解的書狀我可以自己寫嗎?還是一定要請律師幫忙?
    如果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我會知道嗎?
  • 趙友貿
  • 回覆時間:2024-04-26 17:39:53
  • 您好:



    1. 您可以書狀向檢察官聲請移付調解。

    2. 可至地檢署訴訟輔導科詢問,並當場寫完一併遞狀。

    3. 如果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則您收到的則不會是起訴書,而是簡易判決處刑書,您是會知道的。又簡易判決處刑依法可以不開庭,所以您收到一定要盡快聲請開庭及調解,否則可能會來不及。

    4.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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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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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ung
  • 發問時間:2024-04-26 17:39:28
  • 各位大大非常抱歉想問一些問題,本人在兩年前因為有趣隨便亂用google而跑到兒童色情網站,裡面有播放一部青少年色情極短片,我當下並沒有進行下載與散布的行為,之後幾個月後才知道這種是違法的不能做,敝人那時候好像剛滿14歲沒多久是個位置很尷尬的年紀,不過近期我有在這個網站看到之前(103年)有人也是到免費網站上去可是沒有進行散佈與下載卻被法院寄傳票,原因好像是網站有點閱同時進行分享機制,這時我就非常焦慮會不會我當初點的網站已經進行分享了,而我完全不知道,我也不知道當初那個網站是不是還沒被查破,因為只要有一點疑慮可能被抓的可能我還是會非常焦慮,我很害怕警察會不會突然就發現我的ip地址兩年前有這紀錄然後衝上門抓我,因為我現在也找不到那個網站也不確定還在不在,非常抱歉想請問各位我現在還會不會突然被警察找上門,又或者假如剛好真的有網站有分享機制以及現在才被查破,真的被請去法院話,我勝訴的機率會很高嗎?非常感謝各位大大願意閱讀我的問題
  • 趙友貿
  • 回覆時間:2024-04-26 17:39:29
  • 您好:



    1. 因您未滿18歲,是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會有刑責問題。

    2. 如真遭傳喚,建議與法定代理人商量、一同處理。

    3.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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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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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李
  • 發問時間:2024-04-25 11:38:02
  • 我在餐廳看到一個正妹拍了她的臉還有她穿短褲露出的大小腿部分(這部分沒拍到臉) 然後被人發現了 我把照片刪了 後來警方來了之後 留了證件和電話 這樣後續會有怎樣的法律問題? 我查了網路 似乎這不太構成刑法315-1的妨礙秘密 但是會有肖像權的問題。請問這個還有其他刑事上的責任嗎? 另外有社會秩序維護法或性騷法的責任嗎? 至於肖像權的部分 因為我已將照片刪了 對方要告我她要怎麼舉證呢? 
  • 趙友貿
  • 回覆時間:2024-04-25 11:38:02
  • 您好:



    1. 無論照片是否刪除,只要您有拍攝便有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之問題,但並未構成刑法妨害秘密罪。

    2. 即使照片刪除,對方亦可聲請傳喚現場員警以及發現之人做為證人。

    3.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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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L
  • 發問時間:2024-04-25 11:37:07
  • 因某夜間與太太起爭執,太太半夜與不知名朋友通電話,我懷疑她在外面有認識其他朋友,於是拿了她的手機請她解鎖,她不解鎖就拉著我雙手,於是我的手都被她抓住了,我就把手甩開,讓她也受傷胸前刮傷、手臂挫傷、背部挫傷等等,這樣我會構成傷害罪嗎?
  • 趙友貿
  • 回覆時間:2024-04-25 11:37:07
  • 您好:



    1. 依您所述已構成傷害罪,且對方可以依此行為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2. 如對方已向您提起刑事傷害告訴,建議可認罪並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

    3.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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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嘉
  • 發問時間:2024-04-25 11:36:41
  • 事情是這樣的 
    104年5月24 到傳統刺繡店 店家內 訂購商品30萬元整 訂金付10000元
    原定107年7月交貨 (三年製作期) 107年07月24 到了交期 沒製作也沒交貨
    當天又付了30000元訂金 定110年1月交貨(又四年製作時間)沒開收據 只有白紙黑字的 工單 寫在老闆簿子內(有寫商品製作內容 價格 交貨日期 付了多少錢) (我有拍照) 交期到110年1月 又等了四年 交貨時間到了 沒製作 圖稿也沒畫理由是訂單很忙無法消化 有空再幫你做就這樣每兩三個月就一直打電話過去崔圖稿進度當中一直都有到店家詢問進度 每次說的交期都沒有一次兌現(但卻一直做其他客人的商品) 直到112年2月14 又付了230000元 這次說114年01月30 交貨 113年3月會畫圖稿也是老闆不開收據 只有白紙黑字的 工單 寫在老闆簿子內(有寫商品製作內容 價格 交貨日期 付了多少錢) (我有拍照) 113年3月過去看圖稿又是沒看到東西也是一再拖延說最近工作很多理由有空在幫你做請問這種問題該如何才好  一件商品拖了九年不交貨.....
    沒開收據 (有寫商品製作內容 價格 交貨日期 付了多少錢)
    這樣買賣契約有成立嗎? 如果提告可以告什麼? 可以提告求償嗎?
     
  • 趙友貿
  • 回覆時間:2024-04-25 11:36:42
  • 您好:



    1. 建議撰寫存證信函催告店家解除契約。

    2. 並要求店家返還價金、賠償您的損失。

    3. 如店家置之不理,則可委請律師為您整理法律相關事證、撰寫民事起訴狀,向對方提起民事訴訟。

    4.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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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o27
  • 發問時間:2024-04-23 13:54:59
  • 當事人前些日子於論壇上被告知其雲端硬碟散佈多部不雅猥褻圖像與影片(內疑似有未成年)。被要求立即刪除,並已記錄下雲端內容物,報請警方申請搜索IP位置與登錄紀錄,之後將請警方通知到案說明。不知有沒有專攻這方面的律師可以提供建議與協助,幫助當事人順利度過難關。 
    另外因為當事人所居住地與戶籍地不同,怕家人(戶籍地)收到通知書,有何方法解決。
     
  • 趙友貿
  • 回覆時間:2024-04-23 13:54:59
  • 您好:



    1. 依您所述可能觸犯兒少性剝削條例、散布猥褻物品等罪,刑責不輕,建議於案件尚未移送地檢時便盡速委請律師協助處理。

    2. 另關於收受送達地址,建議可寫陳報狀修改送達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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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蘇蘇
  • 發問時間:2024-04-23 13:54:37

  • 請問~原告(無肇責)對被告提告車輛損壞賠償~ 因原告車損嚴重維修金額約24萬元也超出車輛殘值(約16萬元),但因車齡十二年了折舊後零件幾乎無賠償,賠償金額算下來可能10萬元都不到,依民法213條~如果向法院主張要求被告回復車輛肇事前的狀況(而不以維修費來求償)迫使被告以車輛殘值來提出賠償(因為維修費大餘殘值保險公司也不同意修)是否可行? 
    或是以民法215條『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應以金錢賠償其損害』直接要求被告以車輛損害前鑑定殘值金額來賠償
  • 趙友貿
  • 回覆時間:2024-04-23 13:54:37
  • 您好:



    1. 僅有車輛零件費用需折舊,維修費用不必計算折舊。

    2. 依您所述,車輛尚可維修,是以仍應以維修費為主要請求。

    3. 您亦可多請求車輛價值之減損。

    4.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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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野兔
  • 發問時間:2024-04-23 13:54:11
  • 想請教律師
    如果申請了很多組論壇帳號 但使用的資料都是虛構的(姓名、生日等等)
    註冊的手機號碼是已經終止使用的易付卡號碼
    註冊的信箱同時也是用同樣一組虛構資料及易付卡號碼
    這樣子當帳號被盜用時有辦法主張帳號所有權嗎?
    妨害電腦使用是不是只有帳號所有人才能提告?
    在當初註冊資料都是虛構的情況下 要怎麼證明帳號是自己的?
  • 趙友貿
  • 回覆時間:2024-04-23 13:54:11
  • 您好:



    1. 您需要證明帳號所有人是您,才可提出告訴。

    2.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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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erence
  • 發問時間:2024-04-22 11:13:56
  • 在幾十年前我大伯在我阿公名字的土地上蓋房子
    有一天我大伯大兒子在外欠地下錢莊債務被地下錢莊追殺我大伯無力幫他,他的兄弟姊妹們也都不願淌這混水
    我大堂哥就來找我爸求救
    可能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很可憐吧
    後來我爸就把我們家的房子拿去抵押幫我大堂哥
    我阿公知道這件事時還有勸過我爸
    我阿公擔心我爸血本無歸,到時連房子都被銀行收走
    就把我大伯房子的那塊土地過戶給我爸
    結果我大堂哥還了幾期貸款就擺爛了
    後來我大伯過世,我大堂哥也因故過世
    就我所知建物未辦保存登記
    雖然土地是我爸的名字但房子是我大伯的
    目前剩我大嬸嬸住在那邊
    導致我們也很難利用那塊土地
    現在我們有兩個想法
    其一是若我大伯的子女們願意償還當初我爸借給我大堂哥的錢加上歷年合理利息等等,土地可以過戶給他們,由他們自行去運用
    其二是若他們不願面對處理,我們是否可以主張走變價拍賣?或是有其他法律作為可以push他們面對這個問題?
    目前查相關法規似乎不能因為土地是我們的就趕他們走
    但他們一直賴在那裡不處理也不是辦法
    再麻煩諸位法律專業人士提供相關意見
    謝謝
  • 趙友貿
  • 回覆時間:2024-04-22 11:13:56
  • 您好:



    1. 建議您可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請對方限期搬離。

    2. 如對方置之不理,則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拆屋還地並支付佔用土地期間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3.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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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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