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交通事故 > 關於車禍和解書的問題

關於車禍和解書的問題

  • Beal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0-08-16 00:33 
  • 文章人氣:2924
  • 個人積分:2
  • 小弟日前發生了車禍
    原因是因為對方逆向撞我
    後來雖然有在調解委員會下簽了和解
    也談妥賠償我的金額
    和解書上也有註明說要分兩期付我賠償
    目前第一期的時間已經到了
    但對方依舊沒有匯款給我,也未主動聯絡我
    想請問以下兩個問題
    1.在解委員會簽的和解書中有註明
    "雙方願拋棄本案有關其餘民事請求,且聲請人不追究對造人過失傷害刑責。"
    請問和解書的效力是否大於刑事
    2.依目前的狀況對方並沒有履行和解書內容,那這樣的話和解書的效力是否還存在?

  • 郭詠晴 (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0-08-24 12:56 
  • 文章人氣:928
  • 個人積分:246
  • 律師評價:3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14號
  • 回覆 Beal 的發言內容:

    小弟日前發生了車禍
    原因是因為對方逆向撞我
    後來雖然有在調解委員會下簽了和 ... (恕刪)

    您好,簡單回覆您的問題如下:

    1.和解書沒有所謂效力大於刑事的說法,只是「聲請人不追究對造人過失傷害刑責」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你們和解的條件之一,就是對方要求你針對告訴乃論傷害罪部分,要撤回告訴或不得再行告訴。

    2.和解書效力當然還是存在,只是對方不履行必須進行強制執行。如果您們的和解書是經過法院認可,則可以作為強制執行法的執行名義,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

     

    郭詠晴律師02-2507-2646

  • AGLO LAW FIRM 網站:www.aglo.idv.tw 電子郵件:aglolawfirm@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