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那張巨額支票,卻被追債告上法庭,該如何澄清?
- 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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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5-0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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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十九歲 和爸爸住,單親
媽媽從小和爸爸離婚
並且媽媽在去年已罹癌往生
留下許多債務 所以我申請拋棄繼承且成功
但在爸爸和媽媽婚姻關係尚良好時 大約18~20年前
媽媽似乎竊取爸爸的印鑑及盜簽爸爸名字而開支票給他人(甲小姐)
票額大約一百四十萬
(媽媽和甲小姐一直以來都是朋友都有在聯絡
但仍未還清支票額
在媽媽過世之後
甲小姐把矛頭轉向爸爸)
但是爸爸早已和媽媽毫無關係 且並不知道被盜用
況且簽這張支票並非爸爸所為
而媽媽生前經營一家公司
甲小姐讓其他股東負責這筆金額
爸爸又在媽媽過世那陣子發現
媽媽偷把爸爸的名字納入股東
因而現在甲小姐 追到我爸這邊來
我們該如何是好?
甲小姐告上法庭 請求我爸出面開庭
但人是已非 且這張支票並非我爸的做為我們要如何澄清自我 討回公道?
請各位擁有法律資訊的專家幫幫忙
我已經失去了媽媽 我不想再失去爸爸
請幫幫我救救我吧!
另外我還想請問 一百四十萬等到地方法按判決結束 若我方無罪
就已經結案還是甲小姐能再上訴到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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