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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了不合理的合約

  • 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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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7-27 10:24 
  • 文章人氣: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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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與同事之間的私下互動(2025年上半年) 在工作期間,曾與一位同事有私下互動,在互動過程中,我因個人經濟困難,曾多次向對方借錢,但對方皆未同意。 雖然我事後有表達「沒關係,已經幫忙我很多了」等語句,仍可能造成對方心理壓力與困擾。 該同事後來出現吞藥自殺等危險行為,公司因此介入處理此事。 雇主於6月初約談並指責我(2025年6月初) 約於6月初,公司主管與老闆約談我,說明該同事因我的私人行為造成精神狀況失衡,已無法履行工作合約,公司因此損失一名員工。 雇主指出:「你個人的行為導致公司損失與同事無法履約,已構成違約」,要求我簽署延長四個月的勞動契約(至10月底),作為補償。 並告知若不簽署,公司將「追究責任」或「求償」,言語中出現明顯壓力與責任暗示。 當下心理狀態: 面對這樣的指控,我非常自責且內疚,感覺自己間接造成他人傷害。 因無法即時理解自己的法律權利,也擔心被提告、求償,陷入高度焦慮之中。 最終在無法思考與判斷的情況下,簽署了延長4個月的契約。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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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7-27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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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07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您可以向當地的勞工局、檢舉,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2、針對被強迫簽署的契約,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撤銷該契約

    3、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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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7-2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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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6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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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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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7-27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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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99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勞動基準法第15條: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三十日前預告雇主。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釐清兩造勞動契約內容為何?是否業已成立?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先向在地勞工局聲請調解,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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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7-2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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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2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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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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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7-2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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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66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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