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tony
- 發問時間:2025-11-02 17:04:39
-
請問113年查詢聯徵及債權人清冊都無顯示,但114年重新 查詢聯徵及債權人清冊 ,今年申請的聯徵的信用報告才顯示有一筆連帶保證人債務。
後詢問上述的資產公司,對方說87年是合庫的,於96年賣到台灣金聯資產公司,總計約快240萬。當時有詢問資產公司,為什麼都沒有通知有這筆,他也只回應該都有通知。想跟他們調解看有無可能本金再優惠的清償方案,對方只回他們就是至少還本金及加收一點點利息。因金額太大我也無法清償,所以打算走債務更生。
但在此之前,有聽朋友說,如債權若由合庫轉售給這家資產公司,承接的這家資產公司,應通知債務人,債務轉讓。
所以我想問,
一、可否先訴訟,這家資產公司並無通知債務人,而債權無效呢?(民法297條...)(因自96年至今年114年,我確實也都沒有收過這家資產公司的任何催討或其它文件)
二、如上述不可行,我要怎麼知此債權憑證的效期還是有效的呢?(因債權人清冊都沒有顯示-照理不是該有列在債權人清冊裡才對嗎?)
P.S不是不想處理,因一次要拿這麼多錢也無法拿出來,對方又堅持一定要本金以上處理。

- 劉芳茵
- 回覆時間:2025-11-02 17:04:4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地址: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85號5樓
隨身律師服務:https://ttslaw.tw/store
官方Line@帳號: @462lvlvy
官方網站:https://ttslaw.tw
(聯絡請記得先告知您的姓名、聯絡電話及簡述問題)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