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商新設7座變電箱僅臨民宅10公分,尋求救濟方法~

- asppop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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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7-01 19:45 最後編輯日期:115-07-01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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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去年入住預售透天厝,同一建商在旁邊新建3棟大樓,並將3棟大樓的7座變電箱設置在自宅車庫外牆僅10公分距離,因距離過近且設置太多座,有安全疑慮於是跟台電及建商反映,相關協調經過如下:
1.某天下班後,發現住家旁邊圍起變電箱基座,且預留7大1小缺口,水泥基座僅距離牆壁10公分,依台電規範:設置變電箱時,如距離民宅需預留外牆維護及安全空間,明顯與台電規定「設置任一變電箱都需與民宅保持150公分距離限制」不符。於是撥打1911詢問並告知緣由,1911表示會轉知會派員到場現勘。
2.第一次協調及現場會勘: 本人邀請台電、建商一同協調變電箱遷移事宜,台電人員表示爭議的變電箱確實距離民宅太近(10公分),且施作7座變電箱,若有安全疑慮可配合建商遷移基座,建商在場工地水電主任表示,需要請示總公司後才能回復,本人當場要求台電:在未獲得是否遷移的結論之前,暫停變電箱施作,台電虎尾區現勘人員亦表示會再告知公司停止施作。
3.嗣後,間隔3日後,台電包商到場進行施作,經本人到場阻攔後,仍安裝3座變電箱,並告知是建商私人土地,且未收到台電暫停施工通知,建商已規劃好位置,雖緊鄰民宅仍要強硬施作,當下致電台電,當天的辦理人員非常湊巧的當週去進修,經本人強烈要求之下,距離過近的4座變電箱才未施作。
4.因此到台電總公司進行投訴,由台電斗六區派員及邀請建商進行第二次協調。
5.第二次協調及現場會勘:由台電斗六區派員及邀請建商進行第二次協調及現場會勘,本人亦尋求民意代表及公所的協助,在鎮長秘書、公所建設課課長、鎮民代表、立委助理及縣長秘書到場關切之下,建商未派員出席。6.緣此,在現場諸位的建議之下,由公所協助發文至縣府,釐清建商施作是否有缺失,並至台電申請變電箱遷移並停止送電。然建商回復縣府理由仍為,該處為私人土地且當初圖紙送審時,該基座已設計規劃在該處,而未提及爭議之處。
7.目前台電及建商互踢皮球,都說是對方要設在那個地點,目前7月5日期限將至,若建商未同意遷移,7月5日後將繼續施工及送電。
本人為市井小民,深知一旦完工,再進行遷移的可能性極低。自知無法與財團對抗,想詢問該如何進行救濟以保障個人權益?並讓事件圓滿落幕~謝謝~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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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7-02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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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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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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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7-09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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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可向該建案負責的主管機關檢舉建商違法設立變電箱之事。又因本件案件較趕,建議可以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暫停施作,避免後續待建商設置完成而致生緩不濟急、拆除成本過大等其餘風險。若有疑問可加Line,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曾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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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友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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