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樓上住戶因施工不當導致我家客廳.廁所漏水.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地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共負擔!
*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責*!
我們一直與他溝通.他還是不幫我家修繕!
我想請問萬一我寄出存證信函對他提出告訴.是否要共同負擔修繕費用?
*------*部分我有點不懂.煩請律師解答.感謝!
如果確實是因樓上住戶施工不當導致的漏水,應由樓上住戶負責修繕。若造成您傢俱損壞,還可以請求賠償。
再次請教沈律師一個問題
他於去年樓頂加蓋修繕(確定是六樓違章建築).他自家也有做修繕.這2點算是修繕部分嗎?
感謝沈律師回答~!
樓上有施工修繕是一回事,重點是您要能證明因樓上施工造成您家漏水(通常是經由鑑定),才能要樓上負責。
了解~!我們會請專家來鑑定!
在此代表全家人感謝 沈律師先生的回覆!
感激不盡 謝謝您
將來法院會送兩造都同意的單位鑑定,所以若訴訟免不了,先別自己送鑑定,以免多花錢重複鑑定。
沈律師您好:
照程序上來說.是由我們先請鑑定專家鑑定確認是他施工不當引起水管破裂導致漏水.再對他寄出存證信函(因為他態度很差.以拖2個多月)再到法院控告他不是嗎?
沈律師....這.....我被搞糊塗了..... =.= 煩請沈律師再次詳細說明....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當然您們可以先請鑑定單位鑑定,但若鑑定後,對方爭執,則本件進入訴訟程序後,仍可能會再送鑑定,所以事先鑑定是否必要,是您們需要去衡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們會先對此住戶寄出存證信函的~!
在此代替全家人感謝 沈律師及謝律師 二位律師的解答!!
感激不盡!!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78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18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