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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大八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0-12 | 最近登入:101-25-12
搜尋結果:共 1 頁,5 篇文章
我們會先對此住戶寄出存證信函的~! 在此代替全家人感謝 沈律師及謝律師 二位律師的解答!!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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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24
沈律師您好: 照程序上來說.是由我們先請鑑定專家鑑定確認是他施工不當引起水管破裂導致漏水.再對他寄出存證信函(因為他態度很差.以拖2個多月)再到法院控告他不是嗎? 沈律師....這.....我被搞糊塗了..... =.=  煩請沈律師再次詳細說明....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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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23
律師您好: 樓上住戶因施工不當導致我家客廳.廁所漏水.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地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共負擔! *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責*! 我們一直與他溝通.他還是不幫我家修繕! 我想請問萬一我寄出存證信函對他提出告訴.是否要共同負擔修繕費用? *------*部分我有點不懂.煩請律師解答.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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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22
再次請教沈律師一個問題 他於去年樓頂加蓋修繕(確定是六樓違章建築).他自家也有做修繕.這2點算是修繕部分嗎? 感謝沈律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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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22
了解~!我們會請專家來鑑定! 在此代表全家人感謝  沈律師先生的回覆! 感激不盡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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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