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君替他朋友B君約我是否可替B君當伴郎
但是我沒伴郎裝
因此A約我一同一人花了7K買西裝~自己又花錢買鞋子跟襯衫
那婚期當天是平常日上班日~我已經事先跟公司請了假
如果到了婚期之日~A君在此之前都沒有再另外告知當日時間~在此期間LINE問他婚期時間點也都不給予回應~一直到婚期結束也沒任何告知回應~但是我東西買了~假也請了~時間也都花了
這樣A君有犯任何法?還是沒犯任合法?是屬於民事還是刑事?
有構成背信 & 詐欺嘛?可以提告?報案即可?目前婚期在下星期二~須先去備案做存底~還是不用?到時候再報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