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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0-01 | 最近登入:102-11-01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建議等到婚禮結束後再跟對方談,這只是民事糾紛,要告詐欺不太會成立 再請教律師~但是在 刑法第342條《背信罪》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 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他替B君處理事務~也跟我說過時間知道後會跟我說~有FB對話存證~這樣可引用背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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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11
A君替他朋友B君約我是否可替B君當伴郎 但是我沒伴郎裝 因此A約我一同一人花了7K買西裝~自己又花錢買鞋子跟襯衫 那婚期當天是平常日上班日~我已經事先跟公司請了假如果到了婚期之日~A君在此之前都沒有再另外告知當日時間~在此期間LINE問他婚期時間點也都不給予回應~一直到婚期結束也沒任何告知回應~但是我東西買了~假也請了~時間也都花了這樣A君有犯任何法?還是沒犯任合法?是屬於民事還是刑事? 有構成背信 & 詐欺嘛?可以提告?報案即可?目前婚期在下星期二~須先去備案做存底~還是不用?到時候再報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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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