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被控告傷害罪 ~剛去做完筆錄回來...
前幾天晚上 我騎車經過路口 以為遇到熟人 前去拍他的背喊人
沒想到拍下去後 那人驚恐尖叫 又跳又喊的 聲音非常淒厲
我因受到驚嚇當下直覺反應是 油門吹著就跑
事後才知道是認錯人~
剛好有個經過的路人 拍下我的車牌號碼 (沒有拍喊她的過程)
所以對方就去驗傷單報案囉~
接著警方調閱監視錄影帶 有拍到我喊她以及停頓下來的畫面
這樣子 我的罪名會成立ㄇ?
因為對方因精神方面的疾病 領有殘障手冊
而且聽說目前也有多個案件訴訟中 我根本懷疑他是老手><"
所以我不知道為啥他就是不願意跟我和解~該怎辦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