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大樓地下室的停車空間,有一住戶,一個停車格內停兩台車,其中一台占據行車走道1/4的空間,雖然屢次口頭告知該住戶,但是該住戶霸道的均不理會,印象中在電視上有看過類似的案件,報警的話,警察會說這他們無法管,需由該大樓住戶自行處理,但真的沒法律條列可以管制這些人了嗎?? 請各位大狀幫幫忙,看是不是有其他的法律可以管制這些人,即使有嚇阻作用也很感激各位的幫忙,在此敬上萬二分得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的停車位應是依大樓的分管契約而定,所以每個人的停車位應侷限於停車格內,而本件對方停二台車而導致超出停車格,若為常態現象且履勸不聽,則對方可能已強制罪及竊占罪,社區管委會可以提出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這只能請管委會發存證信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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