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點交
- 蔡律師 (蔡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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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1-20 12:36 最後編輯日期:102-01-20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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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畢後,對於屋內之物本有權丟棄,是前屋主自己沒有善盡清運之責任,或許是您以為前屋主不要了,所以才丟掉,實際上您反可以向對方主張無因管理,請求代為清運的費用,總之,您根本不需賠償。這種事情您寫張存證信函,對您的保障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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