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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點交

  • 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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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18 21:37 
  • 文章人氣:557
  • 個人積分:4
  • 最近用姐姐的名子標了一間房子,所有權已經移轉登記完畢,但是我沒有點交就把前屋主的彈簧床丟了,現在前屋主要回來跟我要,我告訴他我願意賠償他,但她堅持走法律途徑,我該怎麼辦?還有,姊姊長期住在美國所以不知情,她會有什麼麻煩嗎?法院有寄一份點交的東西,一定要去領嗎?不理會他可以嗎?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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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18 22:03 
  • 文章人氣:293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能是前屋主要敲竹槓,而他提告刑事也並不一定會成立,民事可以求償到的金額可能不多,而法院寄的文書,建議您們還是去領比較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蔡律師 (蔡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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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20 12:36 最後編輯日期:102-01-20 12:41
  • 文章人氣:319
  • 個人積分:2794
  • 律師評價:257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383號
  • 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畢後,對於屋內之物本有權丟棄,是前屋主自己沒有善盡清運之責任,或許是您以為前屋主不要了,所以才丟掉,實際上您反可以向對方主張無因管理,請求代為清運的費用,總之,您根本不需賠償。這種事情您寫張存證信函,對您的保障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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