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君和B君預計去日本玩,B君託A君在日本網購並指定網購貨物寄至指定飯店, 後來因故爭吵,B君脫隊, 未一同至甲飯店取物,B君離開A君,因在國外人生地不熟無法到達甲飯店.
到貨當天2人曾連繫,A君叫B君自己來拿.
A君承認東西收到了,但不負保管責任,
物品A君既未留在飯店,也未將物品退還發貨商,B君認為A君有侵占之嫌,
請教上述適用以侵占罪或價金返還或其他罪為宜?
請幫我的問題隱藏,因為我不想讓對方看到,我近日準備要遞狀,感謝~
1.應該刑事 民事責任都有 兩個部會互相排斥 2.刑事可能就是侵占或詐欺 3.民事責任如果有買賣就是主張給付價金
A君無罪。民事契約債務受領遲延者是B君。B若告刑事,會有誣告罪之問題,建議您花個三四千元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面談,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詳細諮詢可至本所官網按讚後留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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