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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 -網路 公然汙辱乙案

  •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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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24 14:52 
  • 文章人氣:1239
  • 個人積分:16
  • 原題應該是民事..刑事分開訴訟  先告知

    2.過程
    我在PTT上 八卦板 用我專用的帳號假設ID為A
    對造帳號為B

    八卦板 是供註冊者不特定人可上去瀏覽
    每日平均人數一萬人

    某日 政府發生了一件事情  假設是竊盜案好了  社會事件
    我就在八卦板上發文說 我對竊盜罪案件的看法

    有一個帳號B的人
    就在下面推噓文中
    寫 "你鐵定是腦殘"

    3-1.我想請問 刑事公然侮辱罪成立機率多少  ?
    我自己認為很高  非常高
    因為該網路是屬供註冊者不特定人瀏覽
    ID都有專屬性
    且B的推文  有指射性的指你  且用鐵定 表示是故意犯
    腦殘...就不必多說了 降低名譽
    而我平常在用的ID就是A  朋友看A也知道那是我帳號
    PTT帳號申請都要實名  我也是用本名  專屬性也有

    有人有認為成立機率多高呢?  稍微說點看法

    3-2.
    另外  我可以舉證那個人的本名就是那ID:B 他有寄信給我電話 我有約他出來過 對身分證抄資料

    所有過程 通聯紀錄 都聲請保留了 我手邊有

    我去警局問過  他就說 那這樣就可以證明他了  不必再調資料

    我自己覺得把手邊簡訊通聯 當輔佐證據就知道指認為他
    各位認為呢?? 

    3-3.
    我不想和解  民刑分開跑法院  不透過警察
    PS我指的跳過警方 是指說我直接去地檢署直接跟檢察官投訴狀~但檢察官分配下去警方證據調查部分 這本來就是免不了....我意指不去警局報案 而是去地檢署投訴狀這點


    所以我要再問
    如果我不想請律師刑事
    是不是我只要把我手邊所有證據

    "跟檢察官告訴" 讓他認為有起訴必要去起訴就好
    這樣我刑事訴訟過程 就不必請律師
    是否正確? 若不正確可否補充給我該怎做?

    4.民事部分
    我想請教一下
    因為訴狀上都要填金額
    我想請問 像這樣 填多少比較剛好?
    (就假設我本人領目前勞工最低薪資收入就好 19K~22K)
    各位看法?

    兩萬?三萬?.........沒打過這種
    我去問過鄉公所免錢律師諮詢服務
    我跟她說  兩萬差不多...(我沒打過訴訟網路 通常這價碼)

    律師說 你不寫三萬嗎?  三萬差不多...

    所以我來這請教各位這問題

    5.請各位就上面有問號的  稍作回答  請具體確實(沒幾題 應該還OK) 
    若有問題我會補充  再請回答過的人回來幫忙回答一點點(也可能再沒問題了)

    至於為何要去告........因為對方態度很糟糕 挑釁 無道歉之意(我看也不會道歉了)在此併述

    先跟要回答者說聲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