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產仲介挪用簽約金.
- 金燕陶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1-26 08:01
- 文章人氣:806
- 個人積分:2
-
起因:起初買賣簽約時仲介說所有金額都會先保管在仲介公司(因賣方所有權人在看守所)提供了該店店長的個人帳戶給我匯款.簽約金30萬.因不疑有他也就匯了~~~~~中間賣方有些問題(省略)
後來當要匯完稅款時才經銀行提醒有履保帳號.暫停沒有匯
連絡仲介後得知.該店長未經過我同意將簽約金先行交給賣方
我所要問的問題如下:
1.簽約時仲介是否有義務告知開履約專戶?
2.匯款是否不應該匯到店長個人戶頭?
3.店長自行將簽約金交給賣方有無觸法?若有觸法是哪條法?
4.後來經我要求仲介將30萬補進履約專戶.這樣亡羊補牢有用處嗎?
5.我是否可是告仲介公司什麼?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