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請教:於網路上受到他人謾罵指責本人之文字與言論為「文字暴力」,並且留下足以辨別我本人之相關資料,請問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仍可能會構成妨害名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對方所稱字眼,並非社會一般人士所認定之侮辱字眼,這並非公然侮辱。您若提告,必須提醒您有誣告罪之疑問。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真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這個是誹謗還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有問題歡迎再來問我來幫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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