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告詐欺
- 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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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3-0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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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之前鼓吹別人投資,並口頭約定給與紅利,後來我把錢拿去投資期貨,以致血本無歸.我寫了本票,並還了一些錢及設定一棟房產給他,約償還總金額的一半,已身無分文,剩下的他不讓我延期攤還,還要告我詐欺.昨日已收到存證信函,本人既無前科也有意工作分期攤還,也誠心道歉悔過.但對方除了現金之外並不接受.我真的需要一段時間去籌錢.請問:
1.存證信函提到我還款的目的是為了逃避詐欺,這點我該怎麼抗辯?難道不還款就是對嗎?
2.請問他從提告到偵查庭到法院判決要多少時間?(應在台南法院)因為我還是很希望在判決前籌到錢跟他和解.如果時間來不及,我可以提上訴爭取一點時間,在二審判決前跟他和解,讓二審給我輕判或緩刑嗎?
3.可以給我現在的情況給些建議嗎?這種情況請律師較為有利嗎?(因朋友說詐欺請律師沒什麼作用,可是我又沒有法律常識與經驗)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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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構成詐欺仍有疑義,故本件應仍有無罪之空間,且詐欺罪屬公訴罪,一但對方提告後,檢察官就一定會受理並調查,不會因為對方撤告檢察官即不理,因此,本件應視您們當初如何約定來決定訴訟方向,而律師即是可以協助您訴訟方向,以爭取最有利之權益,自然會有所幫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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