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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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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3-0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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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屬於遺產問題,您們是否已經有進行遺產分割,本件要先釐清時間點問題,又本件為何不以不當得利來請求??且本件法律爭點較多,仍要先釐清才能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y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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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3-06 10:23 最後編輯日期:102-03-06 10:39
  • 文章人氣: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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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屬於遺產問題,您們是否已經有進行 ... (恕刪)

    謝謝律師回覆…

    因為本件遺產已於民國81年賣出,繼承人100年死亡,若要返還不當時利,勢必要其拿出錢來,他肯定沒錢。而且我也沒辦法知道他賣多少錢。只好從他現在繼承遺產裏去扣除返還給我。現在被繼承人所留的土地建物全已辦畢公同共有

    本件已提起「裁判分割兼調節狀」,正調節中尚未起訴,但3/30侵害賠償若依民法1146條或民法197條 就過二年了。不管告那一種,請問當事人適格的問題?我有其他辦法在3/30以前不讓時效過期嗎?

    以上謝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