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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 黃國城 (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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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3-10 18:23 
  • 文章人氣: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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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20號
  • 管見如下:
    您這是典型的借名登記。你要去證明的是你付錢的事實,並且你並非贈與給你先生。在協議的過程中,如果雙方能夠明理的解決最好,就不必訴訟了。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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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3-11 09:40 
  • 文章人氣: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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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本件如果先生將房子過戶到你名下,我想債權銀行只要一發現你名下多了個動產勢必就會強制執行來拍賣房子,連帶地該房貸最後將因期限利益喪失條款而提前視為到期,屆時如果房子拍賣款不足清償房貸的話,房貸貸款人的個人信用也就一併毀掉了,所以建議你在協議財產分配時可能要更全般去規劃。

    至於你所提到房子在先生名下由你繼續繳貸款這部分,基本上只要能夠設法將你的權益做一個保障性的規劃應該還是可行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