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們是在職進修,但因有一位同學都一直講話,所以我用紙條規勸說,上課請不要講話,請學會尊重別人,結果他馬上拍照並傳臉書以公開評論說,同學,要寫這些字之前先練練字吧!我想請問,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罪嗎?是不是也有人身攻擊?
他並沒有指名道姓的話,很難成立公然侮辱,因為大家也不知道這是誰寫的字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他並沒有指名道姓的話,很難成立公然侮辱,因為大家也不知道這是誰寫的字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寫紙條的人出來指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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