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交通事故 > 急急!!請問取得他人FB公開相片作為法庭證據有違法嗎?

急急!!請問取得他人FB公開相片作為法庭證據有違法嗎?

  • 小公主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4-12 09:14 
  • 文章人氣:1315
  • 個人積分:2
  • 各位大大好!
    我去年12月回屏東騎車不小心撞到一個騎腳踏車的阿姨,也和阿姨完成警局聯單登記.

    在今年1月開協調會時看到阿姨包的明明是"左腳",而且說因為還沒看完所以沒有"診斷證明書",但我用其他FB帳號加入她同社區其他朋友A女士的FB,看到阿姨今年2月份包紮的卻是"右腳".下週就要開刑事庭了,我擔心她到法庭上把她今年2月份後的傷勢費用全部算我的,那賠的就多了><

    時間序簡單說明:

    2012.12:我騎車不小心撞到她,到警局完成報案

    2013.1 :屏東市開協調會,我看到的是"左腳"(協調會不成立)

    2013.2 :我用其他FB加她同社區A女士好友,看到她朋友A女士相簿(已公開給A女
    士的朋友),阿姨包的卻是"右腳"

    2013.4 :開刑事

    問題:

    1.請問我加入她朋友A女士的FB看已經公開的相片,還有備份下來請問有違法嗎?

    2.這樣算是無故取得電磁紀錄?或違反個資法,還是違反著作權法(相片是A女士在公開場合拍的)??

    3.請問各位大大,我能把A女士FB這相片(A女士設定為公開,沒有用密碼鎖上,是A女士認為的朋友都可以看)給法官看嗎?

    補充說明:
    1.協調會:今年1月,在屏東,給我看到的是包"左腳"

    2.相片說明:今年2月,是她們社區在郊外旅遊拍的相片,裡面至少有二十個人,但我看到她包紮的卻是"右腳"

    3.我加入A女士的FB沒有用恐嚇或威脅,就是加入好友,A女士就加我了

    4.我沒有公開阿姨或A女士這張相片,其他的也沒公開,轉貼,牟利等等

    謝謝大家,感謝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