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長期住美國,昨天莫明其妙收到"竊盜"傳票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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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4-17 11:34 最後編輯日期:102-04-1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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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意思是要以自白書承認犯罪?
後續建議您可以委任律師為辯護人,協助您出面開庭辯護或者協商和解事宜,否則即使自白犯罪,在竊盜案件來講,沒有對於受害人加以填補損害的話,一般不太可能會獲得緩起訴或緩刑,屆時判刑的話,恐怕就會遭通緝到案,連進出台灣都成問題。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 張祐豪律師 (張祐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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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4-17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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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這件很好處理
只要用你的護照影本
證明你長期都在國外
這就是最好的不在場證明了。
建議你可以把護照資料傳真給臺灣的親人請他們找律師幫你寫狀就好
- 張律師 電話0958286008 歡迎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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