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票遺失.對方要求重開.不知票號.金額如何自保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4-22 13:44
- 文章人氣:381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票據遺失依法應由執票人依票據法之規定辦理公示催告及除權判決,此部分風險及程序自應由執票人自行處理及承擔,更重要的是,本案是否真的有本票遺失的事實顯然無法確定,如果您重開本票,屆時就有可能遭對方拿著原先開立的本票及目前新開立的本票,通通拿來來跟您要求給付票款,到時候您就會因此招惹很多麻煩了 故建議您不要理會對方此項無理之要求,否則日後恐生風波。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
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