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訂單與合約,代銷公司與建商,
- Alex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4-28 10:01 最後編輯日期:102-04-28 10:16
- 文章人氣:2558
- 個人積分:2
-
請問您,購買預售屋時,與代銷公司所簽訂的"房屋訂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若買賣雙方 (買方與房屋代銷公司) 之間在所簽訂之房屋買賣訂單上所額外加註之條款,是否同樣具備法律效力呢?
若,買方於預售屋訂單上要求加註條款,如"若買方銀行貸款成數不足或無法獲得銀行貸款時,賣方應無條件退還已付之訂金與價金",而代銷公司也同意該條款並加註於預售屋訂單上,且已收受定金.
請問,若日後發生係因買方確實因銀行房貸款額度不足等情事,而導致糾紛時,1. 賣方可否主張主買賣契約中已載明"可歸責於買方而致貸款成數不足,故買方應於期限內付清買賣房屋之不足剩餘價款" ?? 2. 買方可否以"當時所簽訂之預售屋房屋訂單上所額外加駐之條款"來主張賣方應全數退還已繳之所有價款?
煩請不吝賜教,謝謝您另,若當時訂單上只有建案工地名稱的收款章,沒有代銷公司或是建商的大小章,則是否糾紛發生時,此加註條款之訂單是否仍具有保障買方可要求退款之效力呢?
- 劉韋廷 (劉韋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4-29 09:09
- 文章人氣:468
- 個人積分:1120
- 律師評價:191 │ 律師證號:94臺檢證字6462號
-
您好,
1.法律上代銷公司與建商間也會有個法律關係,通常是建商委請代銷公司代為銷售,所以您與代銷公司簽訂房屋買賣訂單時,代銷公司是處於建商代理人的地位,代銷公司所承諾加註的條款,只要有特別白紙黑字寫明並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就會具有法律效力。
2.事後如果貸款成數不足,除非是可歸責於買方而故意造成貸款成數不足之狀況,否則該條文仍然會有法律效力,其效果也會同時拘束建商。
-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www.taipeilaw.com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