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子無法處理(有部分房貸)
-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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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5-09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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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律師您好:可以請教您我該怎辦呢? 抱歉打擾各位律師寶貴時間,說起來很丟臉..... 1.婚姻關係存續中(民國96~99年止)買了一間房子,我跟前妻一人一半的持分....婚姻到結束前妻從未繳過貸款, 經多次電話溝通都無效,藉故閃躲,銀行是共雙都是借款人,銀行當初協議只以我的銀行帳戶作為主要扣款人,所以從買房後貸款都是我在繳納....,前妻直到離婚後也不繳(目前已經離婚近3年) 2.離婚後前妻搬離該房子,房子都是我跟孩子在使用,也請房仲跟前妻說房子要賣,金額與當初購買的多出100多萬,扣除現有房貸每人可分到100多萬,但是前妻的意思要我繳完再賣... (我不同意) 3.我想了很久這問題也問過很多專業人士都要我不要繳貸款讓房子去"法拍"...... 4.可以請問謝律師您有更好建議嗎?類似如果可以賣掉將其二分之一的金額...提存法院, 畢竟走到法拍是雙輸局面對我信用也不好. 5.我希望比較快速方式解決這問題,我不想把這難題留給孩子或家人將來去面對. 6.感謝各位律師~~thanks!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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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5-10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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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與前妻的係各持有二分之一,則沒有您前妻的同意,您確實無法出賣該棟房屋;建議您應先釐清究竟前妻是基於甚麼樣的理由拒絕出賣該棟房屋?您可以委請律師居間協商,否則房屋進入法拍程序,則房屋的售價通常會降低許多,可能會造成您的損失,因此建議您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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