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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問題

  • 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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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17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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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請問一下,我收到人家對我的本票裁定支付判決書,今天去閱卷出來,但現在有個問題是,本票簽名與我本人慣性簽名有些不同之外,最主要的是上面的發票地址跟身份證字號跟我完全不同,那這樣的本票我該如何抗告?是要以那慣性簽名不同發票地址與身份證字號不同嗎?抗告有用嗎?

  • 黃國偉 (政通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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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17 02:21 最後編輯日期:102-05-17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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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您如果確定那張本票不是您簽的,應於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提起確認之訴(不是抗告)

    不然對方接下來的動作就是聲請強制執行~

  • 以上供參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祝一切順利 黃律師
  • 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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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17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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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您如果確定那張本票不是您簽的,應於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提起確認 ... (恕刪)

    朋友叫我提抗告就好,因為發票日是99-04-22,說提抗告的話,如果對方沒在二十天內提告就不了了之了,他這樣說對嗎?

  • 戴家旭 (戴家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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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17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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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林您好,

    1. 您的情形應該要按非訟事件法第195條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2. 得提起前開訴訟的時間很短, 僅於收到本票裁定後二十日內,方得提起。

    3. 建議您攜帶上開本票裁定及相關資料至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避免因為逾越二十天之期間導致債權聲請強制執行。亦可電話0973162871, 由律師為您解說(電話諮詢免費)。

    戴家旭律師敬上

  • 成鼎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cdlaw.com.tw/;臉書搜尋:「成鼎律師事務所」
  • 蔡律師 (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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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17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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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請問一下,我收到人家對我的本票裁定支付判決書,今天去閱卷出來,但現在有個問題是,本票簽名與 ... (恕刪)

    本票是您簽的,就是提抗告本票不是您簽的,就是提本票債權不存在。兩者都可以委任律師撰寫狀紙。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 http://fatong.tw/
  • 黃國偉 (政通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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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19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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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抗告 → 是針對裁定的「程序事項」聲明不服

    發票日是99-04-22 → 提出這點是要主張票款給付請求權已罹於時效實體事項 (需於審判程序中主張)

    簡單來說,在抗告程序主張實體事項 → 抗告駁回 ^^

    對方沒在二十天內提告就不了了之了???

    一般法定期間20日規定的有:

    1.非訟事件法195條第1項

    2.民事訴訟法第514、515條等~支付命令以下規定

    您有興趣的話,找來看看就知道您朋友說的對不對了~

  • 以上供參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祝一切順利 黃律師